苗栗縣通霄警分局社苓派出所今天清晨05時5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苑裡鎮山柑里社柑三路上有車禍發生,員警趕赴現場處置發現1部自小客車駛入田裡翻覆,車內無人受困,現場也沒發現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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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出車主為1名住當地的45歲徐姓男子,前往其住處查訪時無人應門,也聯絡不到人,現場依規定拍照測繪,後續將持續聯繫車主到案說明並釐清肇事原因。

依現行規定,汽車駕駛人酒駕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2年,並移置保管車輛;酒測值超標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如果駕駛人逃離現場,未造成人員傷亡,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開單舉發,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警方呼籲民眾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即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置,如未於肇事現場依規定處置者,警方將法掣單舉發,請各用路人務必遵守配合,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依肇逃規定處以最高3000元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民眾提供
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依肇逃規定處以最高3000元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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