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林女對外自稱台灣大學法學碩士,曾任神腦國際總經理特助兼法案組組長、震旦行總管理處法案組主任、博客來網路書店監察人、台灣歐姆龍公司法務長,學經歷傲人。

不過,先前有媒體報導,林女不具律師資格,卻以律師名號向民眾收取費用,當時林女向媒體否認,強調自己從未自稱律師,只當過立委助理及企業的法律顧問,雖曾協助民眾寫訴狀,但沒有協助出庭。

檢調今搜索林女住處,檢察官晚間諭令林女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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