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車禍肇逃衍生傷亡事故,往往因官方或民間監視器沒有拍到影像,要找到對象索償曠日費時,而現今許多汽、機車皆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除了在自身發生交通事故時,便於還原事發經過外,有時錄到他人的交通事故,亦能幫助釐清肇因、追查肇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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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民眾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並提供其他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新北市警局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民眾將影像上傳警察局官方網站「交通事故處理專區」中的「交通事故影音上傳平台」,經審核上傳事證無重複性,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且無不予核發事項,將可領取1000元至1萬元獎勵金。

交大呼籲,民眾踴躍提供行車影像等資料檢舉,既可幫助被害人,又有獎金可拿;同時呼籲汽車駕駛人,肇事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以免受罰。若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而逃逸,尚須負肇事逃逸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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