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黃姓男子(35歲)去年6月27日凌晨2時45分許,開車沿國道一號南下,同時開啟輔助駕駛模式,並在車上睡覺,致車輛撞擊停放在楊梅休息站的2部由黃姓和陳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造成自小客車1名乘客和駕駛分別受到擦挫傷。

 

黃男肇事後留在現場向前來處理的國道警員坦承肇事,案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桃園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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