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父親聲明中指出,感謝檢方以殺人罪起訴郭、林2名加害者,讓他看到司法的初步正義,感謝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此2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2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別把所有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

 

死者父親提到,請政府相關單位能盡速促成以下修法,其中包括「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

另外,「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5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其責。

死者父親最後說,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事後互踢皮球;最後,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此學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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