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1月劉彩萱遭收押後,檢察官於同年2月傳喚妹妹劉若琳釐清案情,當天不僅律師陪同,劉女姊妹的家人也在偵查庭外守候,不料一行人當時竟涉嫌討論如何串證,檢察官追查後分他字案,將劉女姊妹的4名家人列為被告,案由為湮滅證據罪,持續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警方發動搜索,並傳喚劉彩萱的丈夫王豫民、子女等4人到案釐清案情,昨晚複訊後將4人全數請回。
劉女姊妹被查出,從去年9月1日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長時間處罰凱凱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姊妹倆還命令凱凱長時間裸體在陽台、屋內角落罰站,直到他睡著,若凱凱不服從,就慘遭劉女腳踹、毆打,或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辱罵「機掰」,導致凱凱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造成四肢變形而不對稱。
此外,劉女姊妹還會徒手、腳踹或拿物品毆打凱凱,見他走路慢,就從後面推他去撞牆、撞地,妹妹曾於2023年9月7日以指甲刮凱凱右頸部,凱凱慘遭各種恐怖手法凌虐,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有多處新舊傷勢,甚至大血管塌陷、牙齒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也出血、壞死,受到血液、組織液淤積等傷害。
凱凱遭凌虐3個多月期間,姊妹倆從未帶他就醫,甚至重複以「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的不新鮮食物餵凱凱吃,且讓他長期裸體,連冬天也一樣,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導致凱凱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檢察官調查後,依《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保母姐妹。
至於負責訪視凱凱狀況的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則被查出疑似造假訪視紀錄,甚至在凱凱送醫後,和保母聯手騙醫院,今年3月以被告身分遭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後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諭令30萬元交保,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