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今在市議會質詢說,台中市停車費欠繳費用,累計至112年底達2億2千多萬元,其中欠費最高的車主積欠達11萬9,035元。基層同仁沿街開具停車費繳費單,十分辛苦,同時停車費用不高,交通局並且提供「線上繳費」等便民服務,為何還有如此高額欠繳費用?要求針對欠繳車輛進行通報強制拖吊,有效解決停車費欠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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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明,民眾因積欠停車費依法拖吊後,依目前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只要繳納部分停車欠費即可將領回車輛,停管處為維護本市停車環境,已於本次會期提送修法,爾後積欠停車費依法拖吊的車輛須繳清停車費後,才可以領車。

李天生批評,欠繳停車費排名第一金額約11萬9千多萬元,欠繳者只要繳交一張停車費20元,即可領回扣車,剩下欠款得辦理催繳或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不合理,要求正視解決。

交通局說明,台中市停車費到繳率約為99%,停車欠費年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收入比約0.93%;交通局為管理並維護停車環境,針對大額欠費車主已採取行政強制執行,以維護政府債權。

交通局表示,為持續積極追繳欠費車輛,除停車費催繳作業外,針對大額欠費車輛也註記匯入開單員PDA並優先通報拖吊;此外,對於欠費車輛也限縮購買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月票的資格。

交通局補充,為維護台中市停車環境,目前已提送修改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未來民眾因積欠停車費而有依法拖吊情況,須將積欠的停車費繳清後才可以領車。

市議員蔡耀頡(左起)、李天生、江肇國,關心台中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漏洞,要求市府修法解決。李天生辦公室提供
市議員蔡耀頡(左起)、李天生、江肇國,關心台中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漏洞,要求市府修法解決。李天生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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