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立雄的律師翁偉倫表示,80歲的黃立雄雖有高血壓,但沒有嚴重到需要緊急就醫的程度,何況黃立雄跟兒子都是醫生,有醫療專業能力,黃立雄豈會為了台灣健保、醫療才決定投案。

翁偉倫說,還有一個原因是黃立雄的岳母已90多歲,健康欠佳,因此夫妻倆非常掛心,想回台灣探望老人家。

至於外傳黃立雄夫妻在加國遭黑道恐嚇、討債所以嚇得投案,翁偉倫表示絕無此事,他還澄清說,黃立雄夫妻在加國持有的是「難民證」,而非居留證,難民證的期限到2027年4月,黃夫妻也有提起居留權訴訟,所以並非在加國待不下去、走投無路才歸案。

黃立雄今下午3時許獲檢察官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還要戴電子腳環接受監控,不過交保過程折騰了3個小時才完成,原因是電子腳環須與黃立雄的手機、監控中心三方連線,但黃立雄竟沒有手機,律師趕緊請家屬買來新手機,為了順利連線,喬了半天才搞定。

黃立雄步出北檢時不發一語,見到媒體鏡頭隨即把頭低下,然後快步搭上家屬安排的保母車,疾駛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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