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新科技代理董座曾振威表示,根據中央銀行在2018/9/27的報告中顯示,旭新科技從2014年7月便開始營業,是台灣最早的網路借貸及債權轉讓平台。從2014年7月開始營業前,諮詢律師確認債權轉讓的民法法源依據,並在2014年10月以及2019年2月,分別兩次透過金管會銀行局電子民意信箱詢問經營網路借貸及債權轉讓平台是否須取得金管會許可?得到的回覆皆為:「在符合現行法規的前提下,業者得自行規劃提供撮合金錢借貸與債權買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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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振威提到,在2019年5月時,新北地方檢察署曾經就旭新科技違反銀行法及詐欺做出不起訴處分,經檢察官送請再議後,台灣高等檢察署仍舊維持不起訴處分。

曾振威說,旭新科技近10年來在符合現行法規的前提下競競業業的服務好投資者、債權出讓方以及借款方,並衷心期待著台灣的金融創新環境會不會如同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那樣,政府給出一個明確的主管機關,立網路借貸相關新法或直接適用現行相關正確投資法規。讓整個網路借貸產業都能夠開大門走大路,利用監管及法規保護廣大的投資人,也讓業者們在經營上有個依循的方向。

但近年來因為洗錢遍地橫行,整個產業的環境越趨糟糕。銀行業者因認爲網路借貸業者是高風險的行業,動輒終止服務關掉旭新在銀行的戶頭,補了再多的資料給銀行做佐證換來的僅是一句:「總行因風險考量不再承辦貴公司業務」讓整個產業的經營越趨困難。

曾振威強調,旭新從2014年開業至今沒有對不起任何一位投資會員、債權轉讓方、借款人,苦等的主管機關以及監理細則在和金管會、銀行局、各種民間協會開過無數的會議後依然毫無下文,等來的卻是在去年7月台中調查局、台中地檢署的再一次搜索與偵查。

曾振威說,在歷經了1個月不到的調查後,旭新及公司同仁就被台中地檢署依銀行法提起公訴。我們當時的內心充滿疑惑「同樣的商業模式為什麼金管會說可以,台北地檢署說可以,台中地檢署說不行?」「在沒有任何受害者的情況下就起訴了?這種預防性的辦案手法真的符合無罪推定原則?」,正當我們諮詢律師忙著解決許多疑惑時,公司的營運帳戶與代管帳戶內的資金被當成犯罪所得扣押了。

曾振威提到,旭新科技的營運帳戶總共被扣押了1800萬元新台幣,代管帳戶總共被扣押了超過8000萬元新台幣。代管帳戶的資金是債權出讓方或是借款人已經還款給旭新會員,會員暫時尚未提領的資金。

雖說他們完全了解整個司法是在保護投資大眾,但在無受害人、且犯罪事實尚需釐清的情況下就扣押的旭新的營運資金及客戶的代管資金,不僅嚴重的影響了旭新客戶的權益,更嚴重影響到旭新的日常營運。

曾振威指出,旭新在如此艱難的狀況下營運至今天,甚至去年10月金管會公布網路事業借貸指導原則的後我們依據指導原則將金流給第三方托管、要求投資會員在投資前填寫投資前風險評量表,除再一次確認會員們真的了解購買債權、網路借貸的風險外,也替投資人設下出借限額,避免風險太過集中。

然而事實的狀況卻是,旭新的銀行帳戶被一個一個關閉,合法有牌的金流服務公司也因為旭新被起訴無合作意願。在考量過相關的法律風險後,海外合作方決定終止與台灣旭新的合作。除此之外,本來的第三方金流服務商也在銀行認列敘新為高風險客戶的背景下,於4/30終止與旭新的金流服務。

曾振威表示,為了保障台灣旭新科技所有投資人的權益,新加坡、柬埔寨、馬來西亞、印尼的合作方已統一委託知名律師事務所來處理之後的還款事宜。而台灣旭新這邊也由原本的法律顧問做對口,共同替投資人維護法律權益,並協調還款事宜。

曾振威強調,直至今日旭新仍無出現任何一位的受害者,且所有上架過的債權、借款且提供多種驗證方式。此次藉由第三方清算除了能夠最大程度保障各位投資人外,更能夠驗證在旭新上架過的任何一筆債權、借款的真實性以及相對應的擔保品價值。

曾振威提到,各位投資會員在旭新上的提款以及債權再轉讓功能會暫時暫停,待清算過程完成後第三方將會提供新的還款方式及期程。在這中間旭新的客服管道會保持暢通,我們後續也會透過說明會、直播、網頁更新等方式將最近的進度報告給所有會員。

曾振威說,旭新絕非出了事就雙手一攤說我們只是平台的甩鍋平台。我們會秉持一如過去十年的精神,以會員的權益為優先,嚴守產業倫理與職業道德,與委任律師共同協作監督已出讓之債權、媒合之借款的後續還款事宜,繼續成為台灣網路借貸平台行業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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