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40歲于男與23歲吳女為男女朋友,于男去年10月3日上午6時許前往女友苓雅區租屋處,卻發現吳女留宿另名陌生男子,心生不滿情緒失控毆打2人。
吳女留宿男子離去後,于男不但聯繫陳姓男友人到場助陣,甚至升高傷害犯意,持續徒手毆擊及以腳猛踹女友頭部,還怒罵「去死一死」等語,致吳女受多處瘀傷出血等傷害,過程中更制止陳男詢問是否須送醫;幸陳男私下聯絡吳女友人,在于男離開後將昏迷吳女送醫急救,但仍因重度昏迷、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死亡。
雄檢獲報後,立即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黃嬿如指揮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偵辦,經專案小組分析比對、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于男,並在案發隔天上午拘提到案,之後,因于男另涉他案遭判決確定,立即送監執行。
雄檢指出,由於此案為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即由公訴組主任檢察官張志杰及檢察官姚崇略、李文和加入偵辦團隊,並提供國民法官法訴訟程序及未來法庭活動意見及建議;全案近日偵結,依殺人罪嫌將于男提起公訴,並在今天移審高雄地方法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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