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察分局提醒,少年擔任詐騙車手除了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以下罰金」,也會觸犯民法第184條:「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少年(未滿20歲),依據民法第187條規定,法定代理人也將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警方特別呼籲:十次車禍九次快,青年學子大多以機車代步,切勿無照駕駛,且要減速慢行,以免釀成悲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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