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艘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的「3無快艇」,本月14日下午非法闖入台灣金門海域,海巡巡邏艇發現後立即依法上前攔查,並要求登檢,但該艘快艇拒檢,並一路蛇行逃逸,雙方在海面上追逐約5分鐘,該快艇最後180度翻覆,導致4名漁工落海,等到海巡將人救起時,其中2人溺斃,全案發生後引起兩岸關係高度緊張。
海巡署補充,本案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同仁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加以本案發生僅歷時5分鐘,故因高速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致該名負責蒐證同仁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進行蒐證。
此外,海巡現有CP艇現無裝設全船監視系統,依據配備基準,是類小艇亦未配備密錄器,故同仁未使用密錄器,未違反相關規定,惟倘有密錄器使用,縱然無法拿取手持式攝影機,亦能避免本次無法蒐證的情況發生,故未來針對該型艇出勤時,將全數補足船上4名執勤同仁足額之密錄器。
第九海巡隊副隊長陳建文稍早說明當天事發經過,當日海巡CP-1051艇執行中午12點-16點海上巡邏勤務,於12點52分接獲通報有中國快艇通過限制水域,到達北碇開始作業。
CP-1051艇到達北碇北方0.7海浬時,便發現該快艇,艇長決定部署人員進行取締,也開啟警示燈、警報器往快艇接近。約在13點08分時,兩艇接觸,陸艇由北碇島往東航行,CP艇則由西北往東南攔截,在1分多鐘過程中,兩艇展開交叉追逐。
陳建文指出,當時陸艇不斷蛇行又進行甩尾動作,在一次往右急轉彎的過程中,船尾往左橫移碰撞到海巡CP艇,導致翻覆。當時原本要執行登艇的海巡人員便即時下水搜索,將2名漁工拉上來。
不久後,海面上又浮上1名漁工,艇長便帶人拿著救生圈將他拉上,但已經失去意識,海巡人員現場不斷實施CPR,由獲救漁工得知還有人在水下,立即通報線上巡防艇支援。
當天下午3點多,潛水員於翻覆快艇的駕駛艙內受困漁工,協助他脫困後,也立即送往復國墩漁港,但後面兩名發現的漁工都已失去意識並急救無效。
海巡署強調,第一時間事證還不明確,沒有對外說明造成社會誤解,但海巡署絕對不隱瞞,也沒有必要隱瞞事實。希望本案可以回歸個案,不要升高至政治衝突,也會盡最大的人道撫慰,給予家屬相關的權益保障。至於是否執法過程有缺失,還要待檢方釐清真相後,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