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警分局表示,本月12日受理陳姓女學生的協尋案,表示陳女於2月10日大年初一早上7時許從高雄三民區大豐一路住處離開,說要到台中找網友,當天晚上就會返家,但當晚陳女沒回家,手機也聯絡不上。家屬心急如焚,詢問陳女友人都說不知道她的去處,只好向警方報案協尋。
警方分析陳女手機定位,發現她疑似搭乘高鐵到台中站,12日下午1時許則出現在台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一段。大甲警分局義里派出所接獲通報,立即調閱陳女IG、FACEBOOK通訊軟體,發現陳女在IG內有和1名住在后里區的黃姓男子(23歲)聯繫。
警方確認黃男身分後,今天上午派員前往黃男住處查訪,但黃男並未在家,父母也說未見過陳女。警方請黃男父母與兒子聯絡,黃男坦承帶陳女到他位於高雄市新興區的住處。
大甲警分局立即通知高雄市警局鼎山派出所前往該處,果然找到陳姓女子,並將陳女帶回派出所,依規定辦理撤尋,通知家人到派出所接回陳女,讓這起協尋案件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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