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檢調首度查獲有大批律師組團,協助詐團串證、脫罪。據了解,全案源於檢方去年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時,查扣成員手機,卻意外發現裡面有檢警訊問的筆錄,而傳送者的身分則是律師,懷疑鄭鴻威等律師幫詐團成員辯護時,利用陪同偵訊、被告遭聲押後的閱卷機會,取得偵查資料,再透過有閱後焚毀模式的通訊軟體telegram,將這些偵查資料洩露給詐團首腦,協助串證。

律師鄭鴻威被收押。翻攝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律師鄭鴻威被收押。翻攝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檢調初步掌握6名律師涉案,日前兵分多路到6名律師的住居處及辦公處所搜索,並約談6人到案,複訊後依《刑法》洩密罪聲押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律師,另2人交保、1人請回。

台北地院3日裁准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羈押禁見。檢調不排除鄭鴻威有參與詐團涉嫌洗錢,將一併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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