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檢警調查,高雄這名63歲吳姓女子去年6月10日下午和99歲父親爭吵,吳女持刀弒父後割腕自殘,兩人均送醫,老父傷重不治,她則撿回一命。全案依家暴殺人罪嫌偵辦。

吳女於一審時卻辯稱,當時有服用安眠藥,睡著時被別人砍傷痛醒,沒多久就昏過去,不清楚父親為何遇害。但吳女妹妹證稱,當時老家鐵門深鎖,持鑰匙進入後發現命案報警;警方勘驗亦無外人闖入跡象。

高雄地院綜合相關證據,認定吳女持刀殺害父親,致吳父全身有2處穿刺傷、3處切割傷,右股動脈及大靜脈大量出血而死亡。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處16年有期徒刑。

高雄高分院。資料畫面
高雄高分院。資料畫面
珍惜生命

高雄高分院審理發現,吳女為中低收入戶,罹患躁鬱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近10 年來疾病纏身、視力嚴重惡化,又家中經濟困窘,己身身心狀況亦需他人照料之情形下,獨自與高齡失智老父共同生活,卻缺乏社會資源挹注、長期累積的壓力不言可喻。在案發前,曾試圖將父親送往榮家照護但遭拒,陷入長照困境無法自拔。

二審判決指出,「長照」為現今社會需嚴肅面對之課題,觀之被告身心狀況、家庭結構及經濟情形,且長期照顧身心俱疲,顯見被告並非兇暴惡劣之徒,再犯可能性亦低。被告主張原審量刑過重,為有理由,改判有期徒刑12 年,宣告褫奪公權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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