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表示,該署段可芳檢察官於去年(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

經蒐證完備後,段可芳檢察官於昨天(29日)上午,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含高雄市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本署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於今(30)日7時許,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廉政署查出,林園派出所警員陳彥瑋與詐團成員陳彥忠、林啟彰、劉憲杰及林鴻文(已遭雲檢羈押中)共同參與詐欺集團,以買賣虛擬貨幣為名詐騙被害人,並互相介紹假幣商或提供帳戶之人予彼此,再分取詐騙金額2-4%之不法利益。陳彥瑋並包庇詐團成員,提供避免為警查緝之方式,又違法查詢他人應秘密之個資,洩漏予劉憲杰及林啟彰知悉。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陳彥瑋、陳彥忠、林啟彰及劉憲杰犯嫌重大,且有滅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聲押。

年約30歲的警員陳彥瑋,8年前從警校畢業後,分發至林園警分局林園派出所服務,剛開始勤務表現正常,6、7年前,因各地有員警涉洩漏個資案,警政署要求自清,陳警被分局查獲因私事查他人個資,因涉案情節輕微,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陳員近年來在林園所服務期間,工作出現散漫狀況,勤務不正常,是分局列管控管對象,未料,卻因弟弟涉入詐團案,又被調查搜索。

林園警分局表示,本案為雲林地檢署指揮分局及廉政署偵辦員警不法案件,林園分局強調,對員警涉犯違法案件,秉持絕不護短、絕不庇縱態度,將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以維警察形象。

針對陳姓員警涉案情節嚴重,影響警譽重大,林園分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核予從重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其直屬主管(所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地檢署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又本件查獲之集團成員均僅20餘歲,短期內雖騙取不法所得,但鋌而走險被查獲後,勢將面臨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責,且亦將被追討相關不法所得,並面臨民事求償,訴訟纏身,絕非一本萬利,一旦誤入歧途,只會後悔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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