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硬上無法勃起
高院判決指出,張男在KTV與一名女記者合唱時,藉機摟她肩膀,左手順勢往下「抓捏搓揉」左胸,女記者閃躲後,張男繼續搓摸,接著往下撫摸腰部,甚至伸入裙子裡,在臀部及大腿間來回撫摸,女記者當下不想撕破臉,移動座位躲開張男,張男見這名女記者不悅,竟轉而對另名女記者下手,以左手肘頂碰她右胸,然後摟肩摸胸,女記者蜷曲身體抗拒,張男仍繼續撫摸。
被張男摸臀的女記者後來不勝酒力,先離開KTV,剩下的那名女記者見張男有點喝茫,聯繫張男的朋友來接他,但張男友人說無法前來,請女記者送張男回辦公室休息,她只好與張男一起搭計程車,從西門町送他回新莊復興路辦公室,但途中張男要求計程車轉往汽車旅館,女記者立刻反對,張男安撫說送他到摩鐵就可以離開。
女記者陪張男辦妥入住手續後,覺得尿急,於是進房間上廁所,要離開時突然被張男強壓在床親吻胸部,衣服也被脫掉,張男以陰莖摩擦撞擊她下體,但因不能勃起,無法插入,這時女記者哭喊說自己生理期,但張男仍獸性大發,將她頭部下壓,逼迫口交,女記者向後閃躲,趕緊穿上衣服逃離摩鐵。事後2女憤而報警。
鬼扯「女記者叫我幹她」
張男淫行被揭發後,開記者會喊冤說自己被設局,否認在KTV猥褻2女,反指:「是女記者付錢開房間,還叫我幹她。」張男甚至邊哭邊發誓沒有硬上。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2名女記者在KTV包廂內主動抱他還勸酒,後來他與其中一女開房間,也是雙方同意性交,但他因為酒醉,只有擁抱她,2人都沒有穿衣服,但是沒有發生性行為。
2名女記者出庭時,聲淚俱下指證張男惡行,一審認定張男不僅在KTV鹹豬手,還在摩鐵逼口交得逞,依強制性交1罪、強制猥褻2罪,合併判他7年徒刑。張男上訴後,高院改認他逼口交未遂,2022年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月,強制猥褻2罪各判1年4月,合併應執行4年6月徒刑。
張男又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前審未查明逼口交是否得逞,將這部分發回高院更審,至於強制猥褻2罪各判1年4月徒刑部分,駁回上訴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強制猥褻2罪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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