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在今天下午1時42分,1輛Toyota Hilux皮卡行經國道3號南向217.2公里南投草屯路段,原本行經中外側車道,變換車道至外側車道時,碰撞到行駛外側車道的小貨車,失控翻覆在外側車道。
肇事的皮卡四腳朝天橫躺在車道上,車頭及車頂受損嚴重,零件噴飛一地,造成3人輕微受傷送醫。事故造成短暫佔用外側車道,車流正常,未造成嚴重回堵,警方派車拖吊,現場於下午2時20分全面排除,2車駕駛均無酒精反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呼籲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應遵循限速規定、並保持專注、握好方向盤,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如需變換車道,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變換車道,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處以3000元~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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