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於去(112)年9月22日起正式公告,將改裝排氣管從「標準罰」改為「行為罰」,只要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可逕行開罰3000元至3萬元罰鍰,
桃園警分局自環保局正式公告後,利用線上各項勤務蒐證拍照通報給環保局,依照噪音管制法第8條逕行裁處,已經達154件,另去(112)年整個年度下來,配合環保及監理單位,執行聯合稽查檢測噪音車勤務,噪音超標當場開單告發的達331件,拍照函請環保局通知複驗的更達2600件,目的就是要透過強力執法來「還靜於民」。
環保局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也從12組,再增加15組,總共達27組,多管齊下來維護環境安寧。自去年6月推行「靜桃專案」以來,陳情檢舉件數已下降一成左右,環保、警察、監理單位齊心協力執法,獲得一定程度的效果。
引發廣泛討論的源頭控管「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已於元旦上路,環境部及交通部宣布完成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之情形,應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惟民眾有一年的緩衝期,2025年開始,若機車改裝排氣管被路邊攔查,未取得認證登記,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開罰1800元,噪音檢測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3600元。
桃園警分局表示,新的一年仍會持續落實執行「靜桃專案」,目前透過加強夜間時段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提升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及訂定改裝排氣管妨害安寧行為罰公告,提高稽查取締力度及成效,再加上環境部及交通部完成修訂法規後,更可以強化車輛排氣管源頭管制,夜間噪音稽查的執行效率也會更好,可有效達成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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