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邱男和正妹2人並不相識,去年12月4日凌晨,2人分別受朋友邀約,到信義區某酒吧喝酒、聊天,後來正妹喝得爛醉想回家,獨自離開走到店外等候計程車,未料邱男見有機可乘,也尾隨到路邊,不斷在正妹身邊徘徊,見正妹攔到計程車、打開車門之際趁隙跟上車。
正妹上計程車後因不勝酒力昏睡在後座,邱男隨即要司機將車開到附近旅館,但下車後,因旅館沒有空房,邱男只好攙扶正妹到其他去處,沒想到沿途經過厚生廣場公園時,邱男色心大起,把正妹帶到廣場隱密處,把正妹下半身衣物脫光性侵,直到正妹因感到疼痛驚醒,隨即把邱男推開逃離,並打電話向友人求助。
檢警調查時,邱男否認犯行,辯稱是正妹對他也有意思,2人是合意性交,但檢方從正妹求救訊息等事證,不採信邱男說詞,依涉犯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