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徐男有多次毒品前科,結婚生子後仍惡習不改;徐妻在酒店工作,晚上將幼子交由徐男照顧。2022年2月20日晚上,徐男帶著當時4歲的兒子前往陳姓友人位於苗栗縣頭份市的住處幫陳男刺青;期間徐男施用海洛因毒品,隨手將毒品放在茶几上就睡著了。
隔天一早,徐男醒來驚覺兒子昏迷不醒,發現兒子誤食放在茶几上的海洛因,連忙將兒子送醫,再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院方在男童血液、尿液中驗出嗎啡、可待因的毒品陽性反應,男童因中毒導致腦病變,喪失語言功能及肢體能力而癱瘓。
徐男向檢察官坦承施用海洛因而睡著,但辯稱海洛因放在夾鏈袋內,針筒放在抽屜裡避免小孩拿到。不過,陳姓友人證稱,徐男幫他刺青時施用海洛因,毒品就直接放在茶几上,是小孩容易拿到的地方。檢察官偵結後,依過失致重傷害將徐男起訴,最重可處3年徒刑。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他身為人父,未善盡對兒子的保護義務,導致兒子誤食海洛因後,因鴉片類藥物中毒而腦病變、喪失語言及肢體能力、癱瘓等重傷,實在不該。
但審酌徐男對於兒子重傷亦深感難過,犯後坦承犯行、從事鐵工、離婚,以及審判期間兒子被傳染感冒,徐男也到加護病房照顧等情狀,依起訴罪名將他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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