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為減少交通事故,近年來陸續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路段設置夜間爆閃燈,但有民眾認為影響視線,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動連署禁用並通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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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11月24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道路不當設置爆閃燈之交通安全與光害問題對策」公聽會,他們表示,各地方政府、警局於全台各地設置許多紅藍閃爍的「爆閃警示燈」,但爆閃燈並非交通部法定的號誌,不受法律約束,完全沒有規範,要求交通部訂定相關準則。

機車路權促進會成員,在台中市大里區街頭關閉爆閃燈,還在臉書開直播。翻攝「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
機車路權促進會成員,在台中市大里區街頭關閉爆閃燈,還在臉書開直播。翻攝「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昨晚7時許在臉書開直播,聲稱「關閉爆閃燈行動,見一盞關一盞」,畫面中3名成員在台中市大里區甲堤南路與立新一路口,拔除爆閃燈的電源線。成員在拆除時還說,爆閃燈裝在路口,甲堤南路車輛經過時駕駛人被閃瞎,看不到路口來車很危險。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接獲民眾檢舉到場,認為3人涉及刑法第138條毀損公物罪嫌,當場依現行犯將他們帶回十九甲派出所偵辦。

網紅「OWL貓頭鷹交通書」在派出所前開直播,聲援被逮捕的3名機權會成員,警方也架設蒐證器材反制。翻攝YT
網紅「OWL貓頭鷹交通書」在派出所前開直播,聲援被逮捕的3名機權會成員,警方也架設蒐證器材反制。翻攝YT

此舉引發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不滿,多名成員連夜趕到派出所聲援,YT網紅「OWL貓頭鷹交通書」甚至在派出所前開了5個小時的直播,還舉出桃園一名男子也因關閉爆閃燈被警方依社維法送辦,法院裁定不罰的案例,批評警方執法過當。警方也派人架設錄影機蒐證。

霧峰警方表示,前天轄區就有多達16處的爆閃燈電線被人拔除,昨天接獲報案,現場3名男子將分局為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之警示爆閃燈之電源線拔除分離,造成爆閃燈警示安全功能喪失,涉及刑法第138條毀損公物罪嫌,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目前交通部及警政署對於爆閃燈仍無統一規定,本分局為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所設置之爆閃燈,屬於本分局公物,民眾如對該設置有任何疑義或建議,應循正常管道向本分局反映,不應以個人判斷,私自拔除電源線之方式使安全警示功能喪失。

警方表示,爆閃燈為警局公物,民眾應循正當管道反映。民眾提供
警方表示,爆閃燈為警局公物,民眾應循正當管道反映。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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