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10月24日,馮語婷在IG發文稱「淘寶沂被提告詐欺,淘寶沂的粉絲與記者朋友們,陳沂的詐欺案要開庭囉!歡迎去迎接淘寶沂」,並公佈開庭時間、地點及案號,質疑陳沂是否賣的東西有問題,或是金流有疑慮。
馮女貼文後,陳沂隨即在臉書說明,是有人上網花錢買手機,賣家要求將款項匯進她的公司「快樂冠軍」帳戶,買家因匯款1000元後沒收到手機,賣家臉書社團也關閉,她因此無端挨告。陳沂強調,公司金流很多,她沒注意到這筆,直到挨告詐欺後,查閱公司的帳戶,才發現真的有這筆1000元。
台北地檢署上月初傳喚陳沂和買家陳愷出庭,庭訊後陳沂懷疑自己被惡搞,她認為偵查不公開,應該只有當事人會知道開庭時間,馮語庭不是當事人,卻公布開庭時間,全案疑雲重重,因此將反控陳男誣告,至於馮語婷說她捲入詐欺案、是車手、人頭戶等語,她表示先前和馮已有糾紛,已控告馮女誹謗。
買家則陳愷則強調自己不認識馮語庭,他解釋因為要幫兩個小孩買二手手機,因此按照賣家要求匯款,沒想到賣家事後人間蒸發,沒想到卻捲入網紅糾紛,對於被陳沂發文質疑,以及被網友留言批他小氣、摳門,他感到很難過。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沂詐欺罪嫌不足,將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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