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當場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將拼裝車沒入處置;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將王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熱門新聞:楊繡惠遇「不肖警長」吃案 3年恩怨史曝光!最衰的是他「躺著中槍」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深夜突竄火舌!基隆信義區公寓4樓全面燃燒 大批警消全力搶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