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蔡男今年剛搬來三芝區居住,為了北市上下班方便通勤,跟當鋪業者買了這一輛權利車,本月5日14時許,他開著賓士車上班行經學府路,中山路派出所警員石永軒、溫俊璁巡邏停在蔡男後方,員警隨手用警用電腦查詢車牌,沒想到跳出權利車訊息,因此驅車上前將他攔下。
警方指出,蔡男面對員警質疑車輛的來源及合法性,不斷地解釋,但查證身分時,卻發現他竟分別是新北地檢署發布的毒品、詐欺案及士林地檢署發布妨害兵役條例的通緝犯,蔡男得知遭通緝時,竟一臉疑惑地問到:「我通甚麼?毒品!」全案警詢後依法解送地檢署歸案。
淡水警分局呼籲,民眾應遵守法紀,切勿心存僥倖觸法,警方為維護轄區治安,積極查緝犯罪,展現守護治安的能力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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