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分局調查,昨天凌晨2時04分許接獲民眾檢舉,清水區高美濕地有2名男子共乘機車進入濕地,立即派員趕抵現場但未發現。經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昨下午2時許陸續通知騎士18歲李男、乘客19歲黃男到案說明,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移請中市府農業局海資所,依法裁處。

據了解,2人住在高美溼地附近,辯稱一時貪玩,見門沒關就沿木棧道騎進去,還騎上溼地保育區內,行徑誇張。

警方通知2男到案說明。讀者提供
警方通知2男到案說明。讀者提供

農業局海資所表示,未經申請許可進入保護區,可依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2人騎機車進入破壞木棧道及周邊其他設施,情節重大!將依法處以最高25萬元罰鍰,將檢視木棧道及現場設施,若有損壞,將提出民事求償。

 

海資所指出,保護區位處臨海受潮汐影響,公告漲潮前後1小時30分,大潮前後2小時及日落後關閉入口管制門,禁止民眾進入。農業局在高美木棧道入口處設有拉門,於未開放期間關閉上鎖,呼籲民眾非開放期間不得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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