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沫告訴法官,李男跟她在房間內談完借款的事情後,聊到她經濟及家庭狀況,這時李男突然摸她臉,「我就撥開說『幹嘛』,他突然把我撲倒,我說不要這樣並且掙扎,他就抓住我的2隻手,他坐在上面,我反抗不了,他就開始摸我、親我,強壓我的頭,我很努力把嘴巴閉著,但他一直壓著,我沒辦法只能張開嘴巴」,小沫說,被逼口交過程約10分鐘,沒有咬李男,因為怕咬他會被打。
瞎扯「她生理期自願幫我口交」
本業販賣服飾、鑽石的李男則辯稱,他當時和小沫閒聊,聊到後面很曖昧,他靠過去撫摸小沫臉頰、親她嘴唇,然後2人互相脫掉衣服,「我問她可否放進去,但她說生理期,只能幫我口交,所以就只有口交,口交後,我跟朋友去超商領錢給她」。
由於小沫拿到錢之後,隨即在半夜找閨蜜哭訴並報警,法官傳喚閨蜜作證,她說小沫半夜打電話給她,在哭、很緊張,「我就叫她先過來找我,她說李男逼她口交,邊說邊發抖、一直哭、情緒很激動」。
法官依據雙方簽的借款契約等文件,認定小沫向李男借4萬元,約定每個月利息8000元,年息高達300%,且李男先預扣一期利息,小沫實際只拿到3萬2000元,而她被性侵後仍按時還款,陸續還了4萬元,沒有誣陷李男的動機,而且她在事發後立刻向閨蜜哭訴、報警,依據相關事證,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5月徒刑、重利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定讞。
另外,小沫向李男求償40萬元,法院已判他要賠償20萬元確定。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上課窗外驚現「活春宮吃海鮮」 哇!大學情侶樓梯上公然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