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指出,42歲的黃男2020年在居家檢疫期間違規去夜店,衛生局認為夜店是國外人士喜歡聚集的場所,出入份子複雜,且消費者經常近距離接觸,是具有高度傳染力的營業場所,而黃男從新北市跑去台北市夜店,跨縣市行為極可能造成社區群聚感染,違規情節重大,因此處以法定罰鍰最高金額100萬元。
由於黃男未於裁處書合法送達後7日內繳納,新北分署隨即將他限制出境,並由書記官去他家現場執行,黃男求情說自己僅外出不到2小時,又是初犯,被裁罰100萬元過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已放棄提起行政訴訟,還說自己擔任外商科技公司業務員,被限制出境後,無法到柬埔寨出差,而月薪僅4萬餘元,房租每月1萬餘元,小孩剛滿周歲,老婆有孕在身,加上他之前在中國工作,欠當地銀行貸款人民幣10萬元還在分期繳納,又因投資失敗,陸續向大姊借款150萬元,手頭吃緊,請求每月繳納3,000元,並表示名下5筆土地是長輩借他名義登記,請求新北分署不要拍賣。
新北分署考量黃男家庭及經濟狀況後,同意他分期繳納每月3000元,但書記官後來查出黃男的銀行存款餘額長時間維持將近100萬元,信用卡消費記錄也顯示他經常逛百貨公司、大賣場,應有能力提高還款金額,於是通知他提高每月還款金額,於是黃男改為每月繳納1萬5000元至10萬元不等。
書記官苦勸2小時奏效
本月27日,黃男主動到新北分署繳納20萬元,表示名下土地已順利出售,書記官認為他應有能力一次繳清,勸說2小時後,黃男擔心被管收,也希望早日解除出境、出海限制,隨即去銀行提款19萬元、刷信用卡繳納9萬元,當天繳清剩餘的48萬元罰鍰,隔天就被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國內疫情雖已趨緩並已解封,但新北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之前違反防疫規定遭移送執行案件,呼籲當事人自動繳納,以免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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