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日前接獲林保署新竹分署、桃市府環保局通報,觀音區樹新段海岸保安林地內,遭人丟棄水泥、磚塊及矽酸鈣板等營建廢棄物。警方以車追人,查出一名曾姓男子涉有重嫌,經依法通知其到案說明,卻置之不理,昨日持拘票將人強制拘提到案,另循線追出另名幫助犯。
警方調查,曾嫌「無牌」從事拆除、打石等工作,今年7月初承接桃園市平鎮區的拆除工程,卻將廢棄物以自小貨車載回租屋處,再趁清晨載運至偏僻的國有海岸林地棄置。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桃地檢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違法清運廢棄物並任意棄置之行為,可依《廢清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1500萬元罰金,並要求違法業者限期清除棄置廢棄物;另於森林範圍內傾倒廢棄物之行為,可依《森林法》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保七警方與相關事業單位將持續加強取締工作,守護自然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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