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竊電的兩名消防員,分別是新北市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盧姓消防員及李姓小隊長二人,共買了四輛特斯拉卻只在分隊租一個車位,並私接充電樁輪流使用,之後再出租賺錢。
新北市消防局政風室上月初接獲檢舉,立即進行內部調查,追查發現李姓小隊長在一年半前,貸款購買3輛特斯拉電動汽車,以每月600元承租大隊地下室公家停車位,並私接變壓器,以公家資源為電動車充電後再出租;而盧姓消防員見了覺得有利可圖,半年前也跟進購買一輛特斯拉電動汽車,如法炮製出租賺外快,兩人皆涉嫌竊電私用。
新北市消防局上周召開考績委員會,各記兩名隊員一大過與一小過行政處分,並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開會調整二人服務單位,而若經新北地檢署起訴將依規定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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