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基隆市警局日前調查一名轄區毒販時,發現藥腳名單中有1人姓名與第二分局黃姓巡佐相同,警方得知後不敢大意,第一時間陳報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刑警大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同時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

雖偵辦人員並未在黃員住處、辦公室尋獲毒品,但卻發現其涉及洩密案件,訊後已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對此,第二分局強調,本案由警察局與分局自清自檢,黃員知法犯法,影響警譽重大,不排除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核予免職。

分局長張澤銘表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分局主動調查依法嚴處,並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以及「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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