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被害人去年11月收容期滿後,在黃姓男子(35歲)及其妻子楊女(39歲)所經營的傳播娛樂公司上班,今年1月起遭到黃姓夫妻及其手下拘禁、凌虐長達3個月,直到台中市警三分局4月間到黃男公司宿舍查緝通緝犯,無意間發現被害人全身傷痕累累,將她救出帶到醫院檢查,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才破獲這起駭人聽聞的集體凌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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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黃姓男子(35歲,綽號龍哥)在臉書上自稱「霸道總裁」,與楊姓妻子(39歲,綽號小豬)共同從事酒店傳播經紀、工地粗工等業務,去年11月透過抖音認識當時還在機構收容的被害人,黃男以幫她介紹工作為由,誘使小如逃離機構。

今年1月間,黃姓夫妻及手下杜男(32歲)、田男(20歲)、陳男(25歲)、李女(31歲)、羅女(26歲)等7人及未成年的田姓少年等人,藉口被害人與男同事搞曖昧,強逼被害人簽下30萬元本票及借據,虛構不實債務後,要脅強迫被害人前往工地上班及八大場所陪酒坐檯,甚至安排她接男客從事性交易。

黃男在臉書自稱「霸氣總裁」。翻攝臉書
黃男在臉書自稱「霸氣總裁」。翻攝臉書

可惡的是,黃男等人不但苛扣被害人全數工資,被害人若不從,黃男等人即持鎮暴槍、鋼珠槍、空氣槍、棍棒群體圍攻掃射,並以腳踩在她的傷口上,導致被害人全身彈痕累累;期間,楊女、李女、羅女等人更將針火烤沾辣椒醬後,刺入「婊子」、「鬼」等文字在被害人的腿上,極盡羞辱。

黃男甚至以要求還債為藉口,向被害人虛稱被性侵1次可抵債5千元,被害人雖明確表示拒絕,但黃男仍指示田男、陳男及田姓少年等3人,將被害人帶至宿舍3樓房間,輪流加以性侵,黃男不顧被害人不斷哭泣,在一旁觀看並以手機拍攝、錄影,以此等方式羞辱、凌虐被害人,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

被害人遭拘禁凌虐。示意圖
被害人遭拘禁凌虐。示意圖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富鈞指揮專案小組費時多月跟監、蒐證,今年7月20日兵分多路搜索,拘捕、傳喚黃姓夫妻等7人,並帶回田姓少年,訊後認其等涉犯人口販運、加重強制性交、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重大,將黃男、田男、陳男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予以交保。

檢察官偵結後,將黃姓夫妻等7人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強暴、拘禁、監控等方法,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以及刑法加重強制性交、意圖營利強迫使人為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田姓少年則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並以被告等人手段殘忍、惡性重大,嚴重侵害被害人之人性尊嚴,籲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台中地檢署將黃姓被告等7人起訴,另名涉案田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資料照片
台中地檢署將黃姓被告等7人起訴,另名涉案田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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