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子在論壇Dcard發文指控,10月29日桃園萬聖城,她穿著兔女郎裝跟同行的朋友們走在萬聖城的路上,「羅某」突然冒出來詢問「欸可以拍你們嗎?」她則回應「不行耶,謝謝」便走過。大概3分鐘後羅某卻跑到她們面前,舉起手機對著她拍照,並挑釁大喊「這是公共場合,所以我都可以拍照,懂嗎?懂不懂啦。」同行友人則反應很快地擋在鏡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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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羅某拍完後就往回奔,她愣了5秒後舉起手機拍了一張照片,並回頭喊「肖像權有沒有聽過啊。」當下真的嚇傻了,委屈跟無奈的感覺湧上心頭,身邊朋友都一直安慰她,因接下來還有行程,她不想耽誤大家,所以決定先走去活動現場的警察帳篷報案。事後她也回應網友說,因她的裝扮露出較多肌膚,且羅男的表情動作,讓她感受到偏向性騷擾的不適感,所以「感受是被性騷擾了」。
網友留言表示,「居然能知道他是誰,如果是我路上遇到,只會以為是噁爛怪大叔。」原PO則回說:「是朋友發現的,我當下也沒有認出來,本來看照片還不太相信,最後是對照刺青才發現的。」
眾人同聲譴責,「他女兒都結婚了誒 好扯」、「那個藝人和警察都超沒基本常識和素養==」、「天啊居然是他,大部分低卡用戶都能當他女兒了吧😨😨」、「他的歌都很…讓人觀感不好」、「乾…太噁了吧」、「真的太沒品了吧!」、「三小噁男,問人家可不可以拍他不是真的要確認意願喔??被拒絕後跟猴子一樣做那種舉動有夠丟臉」。也有人說,「覺得警察那段超傻眼,怎麼可以對性騷擾的意識這麼低…而且還是女員警」。
然另一名女網友跳出來指控,這女孩在說謊,因為當時她也在現場。她發文指出:「這男的(羅某)是帶著老婆跟小兒子在逛萬聖城,男生跟很多人一起拍照,似乎是拍有關萬聖節造型給兒子看的。男生很有禮貌的問這位有造型的女孩能不能拍照?女生和她一群朋友用很拽很挑釁的語氣說不能,還一群女生很大聲嘲笑男的,後來女孩還說你拍我可以報警喔,然後女孩與她的一群五六個朋友一起大聲嘲笑。後來男生才回說,這裡是公開場所,是可以拍的,你懂不懂法律,然後就走開了,她說,她聽到非常清楚,與這位原發文描述的完全不一樣。」
轄區桃園警分局表示,當場接獲當事人報案後,絕對沒有說出「是喔!哈哈」這類敷衍的用詞,而是立即詢問狀況後以無線電通報周邊執勤同仁查尋,但未發現對象。由於這類案件必須由當事人提告才能受理,警方多次請當事人製作筆錄,但當事人當天因有要事,一度未打算提告,最後仍留下她的個人資料,也約定在明天晚上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至於當天實際狀況如何?警方會依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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