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妻提告指稱,她2014年嫁給陳男後育有2名子女,丈夫勉強稱得上照顧家庭的男人,但結婚5年後,丈夫突然變得冷淡,缺席一切家庭活動,夫妻生活毫無交集,她過著「偽單身」的日子長達3年,但丈夫2022年有天突然向她求歡,她受孕後原本期待新生命到來能為家庭帶來新氣象,或許可挽回丈夫的心,但同年12月丈夫陪她去產檢,她在等候醫師看診時,順手滑開丈夫手機,卻驚見不堪入目的影照。

女大生PO雙B豪車照炫富

懷著身孕的陳妻強忍悲痛查真相,陳男承認2019年開始跟張女密切交往,固定以每月10萬元包養,性交次數算不清,2人「愛的足跡」遍及全台,而張女為宣示「主權」,每次出遊都會留下深情對望、擁吻的親密合照,張女還要求陳男把BMW、賓士轎車給她開,並將豪車照片PO上社群平台炫富,大言不慚對網友聲稱是她自己的車,故作淡定說:「對啊,想讓家人坐得舒服。」

陳男與張女嘿咻地點遍及各地,甚至包括陳妻睡的那張床,張女會穿緊身短裙增添情趣,還與陳男拍攝影片以供日後回味,張女為牢牢抓住陳男的心,經常傳送裸體影片給他,嬌嗔:「老公、寶貝。」甚至在白色情人節邀陳男拍攝婚紗照,還提議:「可到國外辦理結婚,這樣就不會有重婚罪疑慮。」

陳妻認為張女明知自己是小三,竟以正宮自居,簡直將她糟蹋到極點,更離譜的是,張女母親把陳男視為金龜婿,曾挑撥離間說:「你跟現在的老婆在一起,人生可能會有問題,跟我女兒在一起才是魚跟水。」陳妻告訴法官,她在丈夫手機看到婚紗照時,肚子陣陣絞痛差點流產,張女不僅侵害配偶權,態度甚至囂張到要她家破人亡也在所不惜,因此要求張女賠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辯富商以金錢利誘

審理時,張女辯稱陳男自己想脫離婚姻,拍攝婚紗照、贈送車輛也是他自主決定,包括性自主決定權也應受《憲法》保障,不能因為陳妻認為丈夫應負婚姻忠誠義務,就代表她侵害陳妻配偶權,至於陳男跟她到各地旅遊並留下親密合照、主動給付生活費、發生性關係並要求拍攝情趣影片,以及於白色情人節拍攝婚紗照,張女強調這些都是情侶間正常互動,是陳男自行選擇的「幸福生活」。

張女還當庭曬恩愛,表示與陳男相處感覺舒適自在,自認找到心中缺失的家庭情感,希望陳男一直當自己的靠山,永遠疼愛她,而她要追求的只是如此平淡的幸福,怎能辜負陳男對自己的濃烈情感,2人歷經久長陪伴,希望能建立更穩定的關係,約定在餘生能時時刻刻共同創造美好回憶。

至於母親也希望促成她與陳男,張女表示因為2人長期的穩定感情,母親都看在眼中,所以曾帶2人到高雄找一位濟公師父,為2人的未來指點迷津,陳男也已下定決心,要遵循月老為2人所牽引的紅線,計畫與她結為連理,2人基於濃烈情感而以「老公、老婆」相稱,這段感情雖不能稱為世間真愛,但確實有極度真摯的情感,就算陳妻仍深愛丈夫,法律也無從要求或控制陳男結婚後仍持續愛著妻子,何況陳男長期在包養網站尋找對象,陳妻應該知情,卻放任丈夫以金錢誘剛成年的她,要求提供私密影照,自己當時還是學生,並且欠缺生活費,才會與陳男發展類似男女朋友的交易關係。

張女還向法官求情說,自己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父親罹患重度心臟病,醫生建議換心,但費用要500萬元,而母親有精神病症,需要陪伴與照護,「我從8歲起就要打工,到地震體驗館賣入場券給客人,小學四年級在雞肉飯打工到高中畢業,大學也繼續打工,直到遇見陳男要求我停止打工」,她表示,自己從小承受經濟壓力,罹患憂鬱症,請法官考量她只是個學生,從輕判決。

法官勘驗陳男手機裡的影照,認定張女曾到陳男家中發生性關係,那張床就是陳妻平日睡的床,遍及各地的出遊照也都是2人深情對望、擁抱親吻的親密畫面,何況2人還找拍攝團隊拍攝「婚紗照」,如同熱戀情侶或夫妻,連張女母親都知道2人不倫關係,與陳男保持聯繫,張女這些行為都破壞陳妻婚姻圓滿、侵害配偶權,無關陳男是否以金錢利誘、交易,一審審酌張女介入家庭長達3年以及侵害程度,判她賠償陳妻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