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女出庭時,供稱案發當天在住處照顧男嬰和她自己的2歲女兒,但辯稱沒有搖晃或傷害男嬰,「他頭部傷勢是當天先在客廳被餐椅壓倒在地,又在廚房鐵架跌倒受傷造成,左眉上方瘀青是先前在他姑姑家碰撞造成的,右太陽穴瘀青也是在姑姑家玩學步車撞到」。
但醫師證稱:「受傷發生日應該是在11月6日。我們會建議當日下午跟男嬰接觸的人應該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嚴重腦損傷很快就會反應出來,30分鐘內就會有這些嚴重的症狀了。」
醫師鑑定男嬰遭猛搖腦出血
法官勘驗谷女的通聯記錄,發現案發當天下午5時59分她傳LINE給丈夫:「你知道那個王八蛋(指男嬰)的時間越來越恐怖了嗎?他早上六點多喝完奶,八點多還可以再吃稀飯,中午也可以再吃稀飯,下午也可以再吃稀飯,現在晚上也可再吃稀飯,有沒有厲害?」、「而且他現在吃飯啦不會像以前一樣吃一點點而已,他現在都吃很多,我們家的紅色小碗他可以吃一碗的。有時候中午會買粥給他吃,啊不然就是我吃什麼他吃什麼,他現在什麼都可以吃有沒有厲害。」
法官認為男嬰被送醫前可以正常進食,顯見唯一與他共處的大人谷女就是猛力搖晃的加害者,雖然她堅不吐實,醫師也無法確定是用什麼姿勢、方式搖晃,但醫師證稱曾有人做過動物實驗,「搖晃速率每秒2至4次、持續10至15秒,就會造成小羊腦部出血」。
男嬰語言發展仍遲緩
至於男嬰的傷勢,除了案發當時診斷出的腦部、雙眼視網膜出血,目前有語言發展明顯遲緩及注意力不足、活動量偏高現象,不過,醫師認為男嬰現在生長速率已在正常範圍,眼睛追視及眼神接觸、視神經與中樞神經結構都正常,法官據此認為谷女不構成「重傷害」罪,另外,男嬰語言發展明顯遲緩及注意力不足、活動量偏高部分,醫師無法確認是「搖晃」造成。
父母悲憤離開法庭
審理時,男嬰父母多次難掩內心難過、氣憤而中途請求離庭,法官認為谷女否認犯行,沒有誠摯面對自己過錯的勇氣,更重要的是,始終沒有交代為什麼要去搖晃男嬰頭部,也沒有賠償男嬰父母,但審酌谷女在案發前就經過醫師診斷有重度憂鬱,案發時懷孕16周,既要照顧自己的2歲女兒,又要全天照顧男嬰,身心負擔沉重,雖然她傷害了男嬰,但趕緊騎機車送醫搶救,避免男嬰身體狀況更加惡化,醫師也證稱這是男嬰存活的關鍵,因此歷審均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谷女2年徒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