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與新北之前都傳出吃安眠藥後開車上路睡著,藥駕撞死機車騎士的慘劇!衛福部公布去年國人十大死因排行,「事故傷害」位居第八,其中3143人死於「運輸事故」,推估1成以上為「藥駕」所致。藥師公會指出,國人最常「藥駕」藥物為降血糖藥、安眠藥和肌肉鬆弛劑。

黃金舜指出,肌肉鬆弛劑是國人常用的藥物,常見副作用為「嗜睡」,而降血糖藥則容易造成耳鳴、頭暈等,影響到駕駛的行車判斷能力;一旦低血糖則可能暈厥,造成重大車禍事故。

為讓民眾正確了解「藥駕」,北市聯醫以交通安全為評估標準,將常見藥物分為四級,零級為「無影響」,第一級「要小心」,包括降血壓藥物、止痛藥、止咳感冒藥、可待因含量廿毫克以下藥品,民眾在駕駛前應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第二級「應非常小心」,以抗憂鬱藥、麻醉劑、解痙藥、部分降血糖藥物為主,駕駛前如需用藥,應尋求專業醫療評估;第三級則為「危險級」,服用後請勿駕駛,包括部分特定抗精神病藥、安眠藥及Z類藥物、部分特定抗焦慮藥、散瞳劑、部分特定肌肉鬆弛劑。

黃金舜指出,根據統計,國內約有150萬名慢性病患者具有駕車習慣,代表民眾服藥後仍駕車上路的比例相當高,政府應積極衛教民眾「藥駕」知識,因目前藥後駕駛沒有罰則,他強調有必要透過法規抑止「藥駕」,保障大家的安全。

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短期除透過醫囑提供駕駛事項外,未來也將與專家研議,若有修法必要也會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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