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路流傳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該輛吉普車原本行駛在外側車道,1輛深色自小客車疑似超車不慎,先追撞前方1輛白色小轎車右側車尾,接著再追撞吉普車,吉普車瞬間失控翻車。
由於當時車速快,吉普車被撞翻後先撞上內側護欄,再反彈回車道,前後共翻滾約6圈,零件不斷噴飛散落道路上,1輛行駛在中線車道的小貨車閃得快,險些遭到波及,吉普車最後側翻在中線車道。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表示,這起事故發生在前天中午12時25分,地點為國道3號南向184.2公里台中龍井路段,黑色BMW轎車行駛於內側車道,因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未注意車前狀態,待發現危險時向右閃避致擦撞內、中、外線3部自小客車,造成外線的吉普車撞擊外側護欄後翻覆。
吉普車上的駕駛及乘客因為都依規定繫安全帶,受傷送醫無生命危險,此事故經檢測駕駛酒測值均為零,事故發生後肇事車輛均有停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處理,尚無發現肇事逃逸情形。
警方表示,目前越來越多新車配備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現有系統可以輔助駕駛人處理駕駛環境的變化,以減輕駕駛人的負擔,但是駕駛人仍然需要注意行駛環境,隨時視情況控制車輛,並非交由車輛電腦「自動駕駛」。
即使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行駛中應隨時注意前方動態,雙手仍需緊握方向盤,如發生緊急狀況時,才能採取適當反應。若於駕駛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交流道駛離國道,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以維護他人及自身行車安全。
警方彙整附有駕駛輔助系統功能車輛之車主手冊內容,以下情境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可能無法即時正常運作: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 (影響雷達偵測角度) ;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特殊形式之車輛、摩托車,靜止行人 (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 ;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