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金寶公司表示,為擴建廠房及充實營運資金,於2023年8月14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預計發行新股數不超過46億股,預期募資總金額為泰銖76.41億元(約當美金2.2億元)。

除了母公司金寶公司公告,預計認購泰金寶股數不超過2,502,735仟股,每股認購價格不超過泰銖2.26元,總認購金額不超過泰銖56.56億元(約新台幣51.39億元),泰金寶的關係人,也是金仁寶集團的仁寶公司,也公告擬認購股數不超過2,306,786,116股,增資後之股權不超過24.99%,擬以總金額不超過泰銖52.11億元(約46.78億新台幣)參與泰金寶現金增資。

據了解,透過本次現金增資案,仁寶持股將從目前的 5.21%,最高增至25%,同時金寶及仁寶公司對泰金寶之持股從原本之52%將大幅提升至75%以上。

 

泰金寶小股東刊登廣告指出4點反對理由,首先「不向關係人(金寶、仁寶等公司)收回應收帳款140億元,反而向泰金寶小股東要錢」

股東們認為,攤開泰金寶公司近年公告的財務報告,映入眼簾最醒目的數字就是泰金寶公司對關係人的應收帳款,應收關係人帳款從2020年的6仟6佰萬美金(約19億元新台幣),暴增到2023年6月30日的4.49億美金(約140億元新台幣),只花兩年半的時間就增加120億元新台幣,其中對金寶公司的應收款就高達2.52億美金(近80億元新台幣),讓人好奇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再細部往泰金寶公司財務報告附註揭露查看,借款利率甚至高達6.53%?鉅額的應收關係人帳款,導致泰金寶公司向銀行借款高達300億元新台幣,負債比率超高達80%,造成光是2023年上半年利息費用就高達10.78億新台幣,換算下來,全年度光是利息費用就要20億元新台幣,這沉重的財務負擔壓得泰金寶公司喘不過氣來。

稍微懂得財務操作的人都知道,以集團的角度來看,放任泰金寶公司不積極收回關係人帳款,反倒讓泰金寶公司在泰國借入高達6.53%利率的銀行借款,這筆帳怎麼算都不划算,不但如此,竟然還敢反過身來伸手向小股東要錢,這是不是擺明吃定了泰金寶公司的小股東?

其次「投資計畫回收遙遙無期,稀釋獲利坑殺原有股東權益」。股東們強調,依照泰金寶公司對外公告的增資計畫說明,新廠房擴充及設備資金需求約美金1.78億元,用以因應即將到來的業務需求,可節省資金成本約美金0.14億元,充實營運資金為美金0.42億元,目的為強化財務資金彈性以支應未來業務項目,並為新的或現在的產品保留更多的營運資金。

募資2.2億美金只用了短短十行字左右就打發股東,看不到實際且具體的用途在哪裡?更不用說可能產生的效益了,雖說因應即將到來的業務需求,但業務在哪裡?客戶在哪裡?完全不告知股東,還是根本沒有?充實營運資金更好笑,只有短短一行字就解釋完畢。

看不到未來的效益在哪裡,但從泰金寶公司近十年配發的現金股利倒是可以很清楚地知道,2019年以前每年配發每股0.1元左右的現金股利,最近幾年卻降到了每年只配發每股0.02~0.03元的現金股利,現金股利水準大概只有以前年度的四分之一,倘若未來股東權益再稀釋將近1倍,原股東可享有的EPS瞬間減少剩一半,跟股東拿那麼多錢,EPS卻沒有成長,以後每年派息是不是會更慘?

第三點「現金增資金額過大,稀釋效果將使小股東財富及權益腰斬」,股東們質疑,這次現金增資要70億新台幣(美金2.2億元),沒有說明清楚增資效益已經是欺負小股東了,對關係人的應收帳款高達4.49億美金(約140億元新台幣),只要向關係人收回一半的欠款就可以解決擴廠及充實營運資金的需求,也可以改善惡化的財務結構,為何要辦理現金增資向小股東要錢?

本次現金增資占目前發行的資本額高達79%,若小股東不掏錢認股,未來享有泰金寶的獲利瞬間腰斬,且金寶公司及仁寶公司都已宣布認購泰金寶現增,若小股東不認購,這些大股東的持股將由50%暴增至75%,以後泰金寶利益分配就是由這些大股東片面決定,予取予求。

股東們不滿說,金寶仁寶這些大股東明明有98億新台幣的現金來認股,卻不願意返還對泰金寶公司的帳款,辦理現金增資讓小股東荷包及權益縮水,小股東若不認購,以後完完全全是金寶高層說了算,金寶高層過去曾經發生董事長任命自己獨子許介立擔任泰金寶公司策略長的記錄,讓許介立直接享有金寶公司6,257張員工認股權憑證的鉅額利益(金寶公司相關人員未利益迴避,已於2022年3月17日經金管會裁罰72萬元)的圖利事件,未來掌握更高比例的股權,更沒有任何方式限制金仁寶高層予取予求的行為。

最後「台灣持有TDR的股東權被限縮,需要明確表達反對才有機會阻止大股東損害小股東」,股東們指出,目前泰金寶公司在台灣發行TDR,占泰金寶公司股份約18.22%,但TDR的投票權計算,必須要持有TDR的股東過半數明確表示反對現金增資意見,存託機構才會將反對票數反映在泰金寶股東會中,若持有TDR的泰金寶股東,有超過半數表達同意現金增資或不表達意見,存託機構即可將TDR股權18.22%全部投下同意現金增資票,換句話說,假設49%的TDR股東投下反對票,仍視為全部TDR股東同意,所以TDR股東權不是一人一票,而是對公司派完全有利的贏者全拿制度。

泰金寶公司高層在TDR之股東投票權大幅限縮之制度下,就算犧牲小股東權益也有恃無恐,還要吸乾小股東的財富、心血及權益,但是依據泰國當地法律,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案,需要出席股東四分之三同意才會通過,若佔TDR的股東過半反對此增資案,這場小股東對抗大財團的戰爭,結果如何仍充滿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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