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二分局昨天深夜10時51分接獲報案,北區民權路與民權路489巷口發生交通事故,到場發現是劉姓男子(23歲)駕駛轎車撞傷48歲的行人欉姓男子,欉男全身多處骨折、頭部受傷,緊急送醫手術,目前暫時沒有生命危險;轎車前擋風玻璃左側嚴重碎裂,被撞出1個洞,引擎蓋也被撞得變形。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欉男步行穿越民權路往民權路489巷方向行走,旁邊約30公尺就有1處路口,設有紅綠燈號誌行人穿越道,但欉男直接穿越馬路;由於該路口民權路方向剛好是綠燈,行駛外側車道劉男駕車快速通過路口,撞上快要抵達對面的欉男,導致欉男被撞飛後落地。
劉男左手指被玻璃割傷,經警方施以酒測沒有酒精反應,他初步供稱,當時綠燈通過路口,發現劉男時已來不及煞車。警方初步研判欉男違規穿越馬路,劉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行人於清晨或夜間外出時請穿著亮色系衣物,穿越道路時必須行走行人穿越道,不得任意違規穿越道路;車輛駕駛人也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才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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