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游男是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臨時人員,負責縣衛生局「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執行計畫」核銷程序,這項計畫為鼓勵病患正確接受治療,以超商禮券作為營養品補助。

 

檢方調查,按照相關採購程序,這項計畫是由各地衛生所準備個案清冊,統計與計算禮券補助數量及金額,向衛生局請購。衛生局行政科掌管機關採購帳號、密碼及政府機關憑證,可製作請購單。游男在「申請人」欄位蓋章後,將相關資料交給相關科室及衛生局主管逐級陳核,再由行政科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向廠商下單。各地衛生所簽收禮券後,游男再依核銷清冊辦理核銷撥款,廠商才會收到款項。

起訴書指出,游男見衛生局採購超商禮券有折數優惠,且交貨日和付款日有時間差,因而變造請購資料,並由不知情行政科人員下單,詐得面額約1769萬元禮券。

 

起訴書指出,游男詐得禮券後,在臉書(Facebook)社團以86折至92折價格轉售,換取現金,但他因賭博及投資失利,轉賣所獲的不法所得用完,無力付款給廠商。去年10月4日,游男見東窗事發,向廉政署自首。

衛生局表示,對此非常遺憾,事發後已痛定思痛,改進採購及核銷流程,確保採購、核銷分開,也會不定期抽查,並懲處相關主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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