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張之明負責督導前瞻基礎建設「道路組」計畫編列、修正及審查,對於各地方政府提案的公共工程補助計畫申請案、而前瞻計畫中的「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由營建署採競爭型補助方式,張男是補助申請評審會議副召集人,他卻收賄協助廠商取得標案。
2017年間,信創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集得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登來為取得前瞻計畫「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等標案,找上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辦公室的執行長張騰龍牽線,請張之明協助,並告知行賄意願,張之明不僅沒拒絕,還指示下屬、課長詹加欣,指導對方撰寫補助申請計畫書,包括補助內容、評選重點項目等,讓陳登來申請補助計畫通過率從50%提升到90%。
張之明除了接受陳登來行賄,另和詹加欣接受廠商江俊昇宴飲、歡唱、飯店住宿、性服務等招待,江俊昇因為認為張之明對他的「BIM設計軟體業務」很有幫助,因此約每2到3周,就會宴請張之明、詹加欣,一同討論相關議題,了解營建署標案的構想,藉此取得相關採購案。
2021年11月間,張之明前往錢櫃松江店歡唱時,對陪酒的黃姓小三一見鍾情,2人隨即交往並發生多次親密關係,不僅自掏腰包給小三139萬元,後來張之明承諾小三要買一台MINI的車子給她,但他暗地裡卻是要求江俊昇掏錢,支付頭期款70萬。2022年10月小三喜獲麟兒,張之明開心之餘,告訴她會每月給她育嬰費、生活費1萬元、車貸2萬5000元,卻是要江俊生每月匯款3萬5000元至4萬6000元不等金額到小三戶頭,總計11萬6000元,但不到半月,張之明懷疑小孩不是他的,偷偷去驗DNA,意外得知小孩真不是他的種,此後才停付小三費用。
檢方認定張之明收賄7567萬元,創下公務員收賄最高紀錄,並和詹加欣各接受江俊昇49次、36次招待,張之明不僅將賄款拿去買賓士、投資,或存入親屬戶頭等,還要求江俊昇支付小三81萬6000元育嬰費、生活費、車貸等。
檢察官今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張之明、張騰龍、詹加欣、陳登來,並對張之明求刑25年。至於業者江俊昇、莊惟傑犯後坦承行賄,獲緩起訴,條件是江要向公庫支付200萬元、莊要付50萬元。
雖江俊昇堅稱幫張之明買車給小三的錢是感謝張之明對他的指導,屬無償贈與,避免日後被刁難,但檢方認為江男幫張之明支付小三的81萬6000元屬於賄款,建請法院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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