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告訴法官,丈夫婚後整天遊手好閒,到處打牌、唱歌跳舞還交女友,偶爾才回家,這些她都忍下了,但2021年新冠疫情嚴峻,丈夫減少出門尋歡次數,卻強迫她配合行房,索求無度害她下體發炎,但丈夫不檢討自己是否太超過,反而誣陷她不檢點、偷情,經常半夜叫她起床辱罵,甚至懷疑3名成年子女不是他的小孩,這種日子實在過不下去。
丈夫則否認自己不務正業、在外玩樂,至於性方面,他說由於有攝護腺肥大問題,2014年已動手術切除攝護腺,術後難以勃起,根本沒有行房能力,妻子說他勉強行房、索求無度並非事實,夫妻相處難免意見不同,不能以此認定婚姻難以回復圓滿,且妻子離家後,他多次請求妻子回家,足證他仍有維持婚姻的意願。
問題出在攝護腺
法官勘驗丈夫與妻子妹婿的對話錄音,妹婿直接問:「你是不是有吃藥?」、「哪有這麼勇,70幾歲了,這樣還受得了?」丈夫回答:「憑良心說,有時候不會出來,你也知道攝護腺,我的攝護腺跟你已經拿掉的攝護腺不一樣喔,我的攝護腺是會倒灌喔,比如說要射精的時候,只要再憋一下,就會流去後面去,流到膀胱,你知道嗎。」、「不好的地方就是說,有時候就沒有東西,我跟你說,我們男人就是要直射才有快感嘛,所以沒出來,流到後面去,尿一尿就都沒有了。」、「我們人會有慾望啊,你知道嗎,我們就是想要,她也常常說沒關係啊,說也是她說的,她用這個把我說成那樣,很不道德。」
法官依相關事證,認定丈夫因攝護腺肥大接受手術後,精液倒流無法滿足性慾,因而增加性需求次數,一味要求妻子配合,不顧她身心感受,造成夫妻情感日漸消磨,加上懷疑妻子不忠,導致她無法忍受屈辱,搬去高雄妹妹家住,事實上,子女去驗DNA已證明都是親骨肉,但丈夫還是疑神疑鬼,造成夫妻分居1年多,至今毫無轉圜契機,婚姻裂痕難以回復,應由丈夫負全部責任,因此高院仍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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