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共犯、在台灣搜房擔任協理的楊建傑小舅子廖士賢判6年6月,亞太國際聯合開發部主管蘇肇嘉則判4年2月徒刑。

楊建傑被有「房屋網大亨」之稱,曾有媒體報導,他因母親也是房仲,從小學五年級起就跟著媽媽一起賣豪宅,因此對房仲業產生興趣,長大後也投身業界。

判決指出,楊建傑是台灣搜房、恆和不動產負責人,楊妻廖秀敏則擔任兩公司的執行長,廖秀敏的弟弟廖士賢則是台灣搜房協理,並兼任恆和不動產董事,3人以投資英國不動產名義,對外標榜物件售後包租回酬,保證支付投資人每年7.5%至10%不等的租金收益,期滿由境外開發商以原價或加價8%至25%買回。

3人並透過網路廣告及召開投資說明會等方式,宣稱國外開發商,都是挑選過的大建商或上市公司,台灣搜房會提供一條龍的懶人投資服務、投資人完全不用擔心,買賣價金會全數匯入律師履約保證帳戶,交易絕對安全,強調保證獲利。不少投資人信以為真,砸大錢投資。

至於秦啟松、亞太公司開發部主管蘇肇嘉也以相同手法,保證支付投資人每年7%至12%不等的租金收益,宣稱期滿由境外開發商以原價或加價10%至20%買回,並由秦啟松以刊登廣告、電話推銷、街頭發放傳單等方式宣傳,或邀投資人參與投資說明會,也有不少投資人上鉤。

直到2018年間,有投資人發現事後出現收租不正常的狀況,且期滿要求依約買回,對方卻不斷拖延,有投資人發現當初簽約後不久,英國開發商就解散,台灣搜房不但隱瞞,還騙他們簽下一份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的合約,驚覺受騙怒告,楊建傑等人犯行因而曝光。

雖楊建傑等人出庭堅稱,市場上充斥各種國內外不動產買賣暨包租、買回的商品,他們只是經營不動產業,沒有吸金犯意,但法官審酌他們的內容涉及保本保息,已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認定台灣搜房吸金13億7967萬餘元,楊建傑從中賺取賣方佣金和服務費,不法所得高達1億266萬3196元,至於秦啟松的亞太國際公司則吸金約4億1930萬5140元,不法所得5108萬9433元。

離譜的是,楊建傑等人吸金上億元,出庭卻向法官哭窮,楊自稱目前從事商務中心管理工作,每月收入3萬多元,還有負債400萬元,另需扶養2名小孩,每人每月的學費、生活費約3至5萬元;楊妻廖秀敏也稱每月收入約2萬5000元,目前卡債約50萬元、貸款1200萬元,也要扶養小孩。

秦啟松則稱,目前在亞太公司工作,沒有收入,有房貸約5000萬元,還要扶養小孩、媽媽和妻子,每人每月約2萬元。

法官審酌楊建傑等5人不思憑己力賺取財物,罔顧投資人信賴,以與本金顯不相當的利息、紅利等金錢利益為餌,導致許多投資人投入畢生積蓄,造成重大損失,欠缺法治及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不應薄懲,審酌台灣搜房吸金13億、亞太國際吸金4億,危害不輕,判楊建傑13年徒刑、廖秀敏判10年徒刑、廖士賢6年6月徒刑;秦啟松判11年徒刑、蘇肇嘉判4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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