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刺青師「雕博」2年前透過好友網紅「鳳梨」於網路上指控蔡姓保母虐嬰。在此事件中,網友被煽動情緒,導致人們到保母的家中灑冥紙和辱罵。然而,檢方調查結果顯示,女嬰體內殘留K他命,懷疑女嬰生前吸入毒煙,因此蔡姓保母遭到不起訴處分。不過,蔡姓保母仍然因此案而被撤銷保母執照,無法再從事托育工作。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蔡姓保母可以透過提起行政訴訟來爭取復照的機會。蔡姓保母的委任律師提出高雄市社會局基於錯誤事實進行了行政處分,應該主動撤銷,讓蔡姓保母恢復保母執照。然而,高雄市社會局回應稱,女嬰確實在蔡姓保母的托育地受傷送醫後死亡,蔡姓保母未善盡保護注意義務,因此仍然維持對其居家托育登記證書的廢止行政處分。

張美美強調,中央尊重地方政府的調查和裁決權限。過去已經有撤銷行政處分的案例,行政機關在參考各方意見後,如果認為當初的處分不妥,也會主動撤銷。她表示,如果蔡姓保母仍希望從事托育行業,可以透過行政救濟管道,申請訴願或訴訟。

張美美解釋,行政救濟的方式包括向地方政府訴願委員會申請,或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當事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支持自己的訴求,訴願委員會若認為合理,將發回行政機關,要求重新處理。訴願委員會將綜合考慮檢方調查結果、社會局行政調查判斷等相關內容。但是,行政訴願必須在處分後的30天內提出,若當事人在此期限內未提起訴願,則必須進行行政訴訟。

蔡姓保母遭到指控並飽受私刑,張美美呼籲社會對待任何事件都應保持理性,進行詳細的調查,不受情緒所影響。她提醒保母和家長,若在照顧品質上出現認知上的差異,可以透過地方政府的居家托育中心尋求協助,訪視輔導員可以進行協調,同時管理人員也會定期抽查保母的托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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