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人妻在婚前曾在酒店上班,而工程師在婚前三不五時就會到酒店放鬆,2人因此認識,後來人妻離職、嫁人,工程師也另組家庭,但雙方還是像朋友一樣,持續保持聯繫。

今年3月間,工程師邀人妻外出唱歌、吃飯,2人一路飲酒作樂到深夜,並相約到旅館過夜,就這樣在酒精催化下,2人開始撫摸、脫去彼此衣物,激戰一翻後才入睡,隔天醒來一同退房各自離去。

不過人妻事後擔心懷孕,不斷傳訊向工程師求助,工程師回應「不放心可以吃避孕藥」,而人妻焦慮的神態被丈夫發現,他因此起疑,檢查妻子手機,驚見雙方對話發現戴了綠帽,氣得找妻子理論。人妻面對逼問不知如何是好,騙丈夫自己喝多了,忘記當天發生什麼事,丈夫仍不滿,要求妻子對工程師提告性侵以證清白,人妻為了取信於丈夫,只好提告工程師涉犯乘機性交罪。

檢警調查時,人妻堅稱當天喝醉了,不記得發生何事,工程師則坦承2人有發生性行為,但堅稱是你情我願,沒有違反人妻意願。

檢察官調閱旅館監視器,認為人妻進出房間時行動正常、意識清楚,且2人一起待了一晚才離開,並無異狀,此外,檢察官勘驗人妻手機對話紀錄,發現她曾發訊息告訴友人「我好像跟他(工程師)做了,但沒有印象」等語,認定2人是合意性交,因此將工程師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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