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17歲少年母親為越南外配,父親早逝,少年為了貼補家用,7月4日騎腳踏車前往農地打工,傍晚返家途中行經彰化縣埔鹽鄉番金路時,遭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3名便衣員警誤認是逃逸移工,開車將少年攔下並下車要抓他,少年嚇壞了,以為遇到壞人綁架,奮力抵抗,結果撞到路邊的耕耘機,遭3警勒頸、擒抱合力壓制,當場頭破血流,送醫縫了17針。
溪湖分局14日出面說明,表示當時員警發現少年邊騎腳踏車邊滑手機、騎手搖搖晃晃、精神狀況不佳,攔停盤查並於當下即表明警察身分,但少年誤以為警方是壞人,才發生誤會,「絕非鎖定對象抓錯人!」對於造成少年受傷,警方深感不捨,但也因員警執法過程中未穿制服,違反勤務紀律,當時帶班葉姓所長記申誡一次。
不料,多數網友認為3名員警未穿制服,開私人轎車將少年攔下,一下車就要抓人,就算第一時間口頭自稱警察,但未出示證件仍難取信於人,事後將責任推給被害少年,所長記申誡也不痛不癢,引發更大反彈,連日來在網路發酵。
彰化縣警局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本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員警於7月4日17時許因盤查意外造成民眾傷害案件,本局深表遺憾,並向家屬慰問及致意,將持續關懷傷者復原情形,妥適處理後續事宜。
縣警局表示,有關員警執行職務疏失造成民眾傷害,將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並俟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本案員警穿著便服未出示證件依法定程序盤查,違反執行勤務紀律,所長從重記過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另二名員警各予以申誡處分,分局長監督不周申誡處分。
縣警局說,本局面對員警執勤違失案件,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之立場,未來也將痛定思痛,深切反省檢討,提列案例及策進作為,強化員警執法程序及觀念,防止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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