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指出,中午獲報後,出動汐止、社后、秀峰分隊,共計3分隊8車21人,現場4台車起火燃燒,立即出水2線滅火攻擊、秀峰出1水線防護。火勢約於20分鐘後撲滅,共燃燒4車、樹木,現場因車牌無法辨識車主不明,疑似為報廢車輛。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車輛靜止停於戶外仍然有機會起火燃燒,主要原因是因汽車電瓶正極仍接有電源,當電瓶正負極接不良而產生火花,進而燃燒起火。
停於室外之車輛,若經烈日曝曬後,車內溫度可上升至50℃以上,車內如果放置如打火機、瓦斯罐、精油、芳香劑等易燃物就有可能起火,尤其塑膠打火機內容物為丁烷,其常溫常壓下為氣態,經加壓冷卻為液態充填於容器,如經受熱會使容器內壓力增加,打火機就有可能爆裂而起火。另外容易產生折射的物品,如玻璃瓶、寶特瓶、眼鏡等,可能因陽光折射聚熱,進而引燃車內物品及內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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