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引發熱議,該名陳姓補教師今天發出聲明「即刻退出補教界,亦不再教學及經營以示負責」,他明白對張同學所留下的傷痛是退出補教界也難以修補,期盼以此行動能稍寬慰張同學及其家人朋友。另對高雄、台南補習班所造成的傷害,致上真誠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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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被害女生發文提到,陳老師並非教她的老師。先在2013年9月透過臉書聊天,「他問我要不要當他的小女朋友,不知道怎麼不尷尬的拒絕他,我只說,這樣不好。」過幾天,她在教室獨自用餐,老師走進來,講沒幾句就伸手彈她額頭、摸手背、搓揉耳垂,「當下一切都詭異得無法理解」。
文章提及,她因準備段考花了很多時間泡在補習班裡念書。「週六,他藉口陪我下樓,在六樓沒有燈的樓梯間強吻了我。不只是嘴唇碰嘴唇,是舌頭伸進來,濕溽溽的。我身上沾染了他的古龍水味,好不容易到了五樓,他走入學生群裡廣受愛戴,我躲進廁所反覆漱口,但洗不掉。我只能走回去自習室哭,然後再去洗臉沖掉眼淚,再回自習室看著眼前的題目卷。一片空白。」
她強忍著情緒回家,晚上將此事告訴另名老師。「他問我,陳○是認真的嗎?我不知道,我怎麼知道,我根本不喜歡他,這又不是師生戀,他認不認真關我什麼事?」
再隔幾天,她在補習班吃飯,在寬廣的、有人的櫃檯。「吃到一半,他走過來跟我借了鳳中的輔教,左手翻開書擋住他人視線,右手蛇上了我的手跟大腿。」
接連事件,卻被告知:「現在說出來會毀了陳○,以後無法再繼續教書了。」。而她當年確實不知道怎麼辦,「總之我閉嘴了,沒再繼續說。」
文中說,在她尚且懵懂的年歲,被老師不當碰觸後並沒有被妥善的處理,直到2017 年,補習班的處理方式仍令她深感疑惑。「這幾年來的失眠、諮商室的往返、與人相處的小心謹慎。甚至有很長一段時間抓不準人與人之間碰觸的界線,並且對於向外呼救感到深層的無助與悲觀。」
「我想做些什麼」文中還說,Metoo 運動是場血淋淋的獻祭大典,只有當事人先把自己端上祭台,先被砸雞蛋、丟石頭、甚至有人想拿東西塞住你的嘴之後,當年的委屈才始有討論空間。「沈默的冰山,補教的醜聞,多少屍骨。」
但當她反覆的聽著陳老師為了勸阻她別寫文章,「未來會有很美好的前途等著你,我覺得名聲對你來說很重要。」、「你值得更好的人生。」。她突然懂了什麼。大家苦於名聲,憂心引火燒身,所以都不敢大聲嚷嚷。
文末表示,「但比起名聲,真正重要的事情,是我希望讓我的學弟妹在選擇任何補習班、老師之前,都至少擁有知情權;是讓未成年的學弟妹們,不要面對這樣的教育環境,而忍受比我更久、更大的傷痛。」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本案發生地點及疑似行為人雖案發於高雄市補習班,惟行為人是南市某補習班負責人,仍在任教,爲確保學生安全,已先令其立即離班,並同步啟動調查,將追訪其他學生,掌握是否有其他受害人。未來如查證屬實,將依情節輕重,認定該員1至4年或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有關鳳山區補習班疑似發生教師性騷擾學生案,6月29日獲悉後,已主動調查該補習班。經查該案已十幾年,該師早已無在該補習班任教。另經擴大調查比對後,發現該師於另一補習班亦有登載,但本學期未有固定授課,本局已立即要求暫停該師課務,確保不再有接觸學生機會。教育局已請2間補習班建立性騷申訴機制並重申落實班務管理,避免師生獨處、加強班內巡堂、要求教職員恪遵工作倫理等。
教育局後續將持續追蹤該師是否於其他補習班任教,如有任教而未登錄於系統,將依補教法裁罰5-25萬元。該師若經調查屬實有性騷擾、性侵害等情事者,應予解聘或解僱,本局並將行為人列入補習班不適任人員管理系統,1-4年或終身不得聘僱。若補習班負責人為行為人,應廢止補習班設立許可。
教育局說,因當事人居住外縣市,已轉給外轄社政單位,依其意願協助提起司法訴訟。該局重申絕不姑息補習班性別事件發生,如有疑似事件,呼籲當事人勇於舉發,以維護權益。通報專線,教育局社會教育科(07-7995678轉3092、3093、3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