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提出3人之間的對話錄音為證,鄭男怒斥妻子:「兩個人搞在一起,說什麼只是安慰他,看他很可憐,可憐到嘴對嘴這樣親,嘴對嘴叫安慰?」鄭父也順勢責備媳婦:「對啊,妳頭壞掉了,哪一個頭殼壞掉了,我都想不出來。」然後轉而勸兒子:「好啦,不要想這麼多啦,越想越氣,不要想這麼多好嗎?我跟你講這樣,給她一次機會,圓滿的家庭,慢慢來好嗎?」
妻下跪向綠帽夫求情
鄭男回父親:「我是不想要圓滿的家庭,要破壞就來破壞啊。」、「這也是她造成的啊,說真的。」鄭父繼續勸:「好嗎,慢慢來,心平氣和,慢慢來,給她機會。」鄭男仍氣噗噗:「我真的不想給她一個機會,說真的。」、「嘴對嘴幹嘛,蛤?你幾次了?幾次了你跟我講啦,幾次了?」鄭父說:「兩次。」鄭男不信:「最好是兩次啦,每次回來都發現你們鬼鬼崇祟的,當我白痴喔,我是不想抓你而已啦,機掰勒!」
鄭父語塞,兒子氣還沒消:「那你為什麼要弄到我老婆去?」、「抱到我老婆去,親到我老婆去。」鄭父想解釋:「這情形有很多事情的啦,我有時候會說給她聽。」兒子怒嗆:「怎樣,很多事情就要這樣處理下去,是嗎?要親下去,嘴對嘴喇舌擁抱在一起,對不對,我這樣講有錯嗎?我有唬爛嗎?我都親眼看到。」鄭父只好承認:「對啦對啦,對。」
這時鄭妻突然下跪,但鄭男不買帳:「妳到底是在跪什麼啦!」妻子求情:「你可不可以不要這樣。」鄭男噴火:「當我是白痴喔,到底多久了啦,跟我爸多久了,妳給我講喔,講,不要跟我說兩個禮拜,在那邊唬爛。」妻子解釋:「我跟你講,真的不到一個月。」、「我就頂多就這樣陪陪著他啊。」鄭男聽了更火大:「陪陪陪!陪到兩個抱在一起,抱在一起親在一起。」
鄭妻繼續解釋:「他說不會想動到我身上來,我是說上床那個,他說不能對不起你,我說對。」鄭男不能接受這種辯解:「都親到嘴巴去,嘴對嘴了,沒錯吧,我這樣說有錯嗎?抱在一起、親在一起沒事,嘴對嘴親沒事,是嗎?」妻子回答:「嗯。」、「你不要這樣,我求你啦。」鄭男鐵了心,叫妻子把岳父叫來解決這件事,3個月後協議離婚。
父親辯稱媳婦擁抱是「打氣」
求償案審理時,鄭父辯稱自己當天酒醉,向媳婦訴苦,媳婦基於親情對他擁抱打氣,他不勝酒力不小心觸碰到媳婦臉頰。
鄭妻則證稱:「當天我在陽台曬衣服,公公到陽台抽菸,他有喝酒,我曬完衣服,他喝得有點茫,整個人站不穩,倒向我,有碰觸到我的臉頰,當時我丈夫下班,看到我跟公公距離很近,硬要說我跟公公擁抱或是親吻,但我們真的沒有這樣,丈夫不聽我解釋。」
但鄭男斬釘截鐵指控2人有染,「甚至離婚後,有人看到她多次帶著2個孩子跟我爸出遊,她稱呼我爸『寶貝』還親吻」。
法官認為離婚後的事情跟求償案無關,但依據相關事證,認定鄭妻離婚前違背倫常,跟公公擁抱接吻,由於鄭男只控告父親求償,新北地院審酌後判鄭父賠償兒子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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