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於5月1日起同步啟動交通大執法專案,三重警分局統計5月迄今,總計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有534件、「行駛(騎樓)人行道」882件、「人行道(騎樓)違規停車」4647件。

另外「行人違規」355件及「道路障礙」664件,同時也對轄區易肇事路段逐一進行會勘,期望透過改善交通號誌、標誌及相關硬體設施來強化行人安全,目前已於轄區重要路口的行人觸控式號誌標上增設爆閃燈,也將陸續在轄區重點路段增設測速儀,防止飆車情形發生,提升用路安全。

為能讓用路人出門「行」的安心,三重警分局除了編排勤務加強巡邏,針對大型車及各式車輛超速、闖紅燈及駕駛未禮讓行人進行取締,並於昨(28)日晚間擇定轄區堤外便道慢跑民眾常行經的水漾路執行路檢勤務,配合測速照片取締,展現警察交通執法作為。

警方表示,為提升行人安全,遏止大型車及各式車輛違規,新法即將於6月30日實施,取締標準雖維持現行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將開罰,但從原本最高開罰新臺幣3,600元提升到6千元、記點3點,並要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此外,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要請駕駛人多加留意,以免因一時疏忽而荷包失血。

三重警分局強調,遏止大型車及各式車輛違規,交通安全大執法工作持續進行,秉持貫徹闖紅燈、超速及不禮讓行人執法,勿枉勿縱的精神,守護所有用路人,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共同營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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